哈尔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团队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为有效提升哈尔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团队信息化教学指导力和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领导力,全面落实“能力提升工程2.0” 总体目标,保障实施绩效,依据《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实施指南》《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实施方案》和《哈尔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培训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哈尔滨市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团队建设目标任务
(一)提升市区(县、市)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力,打造“素质好、教学优、懂技术、会应用、善指导”的高水平信息化培训指导团队。
(二)提升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培养具备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能力、混合式校本研修设计能力、信息化教学指导能力、整校推进组织能力和校本应用考核能力的高素质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
(三)探索团队建设的路径、模式,总结提炼“看得到、学得会、用得上”的团队建设、培训及管理经验。
(四)通过团队建设,初步构建教育信息化培训及应用管理的支持服务体系,为区域“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的全面推进和未来教育信息化发展奠定基础。
二、团队建设原则
(一)分级组建原则
根据“能力提升工程 2.0”整校推进实施中市区(县、市)、校的工作范围、角色分工及各级职责的不同,分级建立市区(县、市)信息化培训指导团队和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示范引领原则
实验区和省、市、区级示范学校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各级间结对分批推进,充分发挥各级培训团队的区域优势和特点,构建分级示范带动的培训团队体系,上一级培训团队需承担下一级培训团队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强化实践原则
实践任务驱动,以信息化教学实践应用为核心,设计团队“学、研、用”一体化建设发展路径,即以学习“能力提升工程2.0”相关政策文件为导向,开展基于设计的研究,进入实践场景工作,激发离场实践思考,实现团队能力的熟化与重构。
(四)协同推进原则
市区(县、市)教育局、教育研究院(教师进修学校)统筹相关业务部门,整合培训、干训、教研、电教等部门力量,构建“师训牵头组织、干训助力推进、教研具体指导、电教技术支持”的分工合作机制和指导体系,以教育行政支持为保障,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夯实各部门职责,协同推进团队建设,落实好“能力提升工程2.0”的各项工作。
三、团队建设措施
(一)组建团队
各地要认真落实组建培训指导团队与学校管理团队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团队成员的推荐任务,遴选素质高、能力强、能履行职责的人员加入团队。可根据团队职责和区域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团队成员人数。市区(县、市)两级培训指导团队成员包括教育研究院(进修学校)师训部、干训部、教研部、电教部的专兼职研培人员及各级名优骨干教师。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成员包括校长(负责层)、分管副校长(推进层)、教导主任(执行层)、教研组长(引领指导层)、信息技术骨干教师(技术支持层)等。
(二)提升能力
以深刻理解“能力提升工程2.0”政策文件,掌握培训规划方案设计与校本应用考核要求为重点,强化在线培训、“整校推进”、教研组织、校本研修等方面指导要求,提升团队的设计、管理、评价等能力。整合各类社会优质资源,构建多元培养体系,坚持应用导向,打磨出具备会设计(学习项目管理)、懂培训(教学培训专家)、能促学(团队学习指导)、善应用(技术应用高手)等核心能力的团队。
团队培训内容可参照《团队培训课程建议》(附件1)
(三)开展实践
结合工作实践提升培训团队指导力,采取“做中学”方式,开展模块化任务驱动实训,如区域规划模块——以实验区县为样本论坛式规划赋能训练;整校推进模块——以制订整校推进实施细则为抓手,任务驱动式赋能训练;校本应用考核模块——考核量表工具研发讨论式赋能训练;技术工具模块——围绕相关课程实操式赋能训练;融合创新模块——以示范校教师的案例式教学改革赋能训练等。
以所学为所用原则,提升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领导力,围绕落实整校推进的需要,将“信息化发展规划制订、信息化教学指导、信息化教学管理与评价、混合式校本研修设计组织”等核心培训内容设计成任务情境,以“用”为中心,团队成员全程参与,针对目标来完成任务,并实时评价其在任务中的表现。实训结束时打磨出“能用、管用、好用”的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混合式校本研修计划,用高质量的培训成果推动学以致用。
(四)提炼成果
在团队学习、研究、实践、引领等先验性实践中注重经验积累和成果萃取,形成实施范式和典型案例,建设系列培训资源,助力项目全员推进。
四、团队职责分工
(一)市级培训指导团队工作职责
支持市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执行办公室完成市级提升工程2.0规划方案、年度计划、校本应用考核方案等配套方案的编制工作;指导实验区及市级示范学校开展“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通过标准解读、过程干预、成果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整校推进绩效的指导与考核;梳理总结经验,整合优秀案例,研发培训资源,提炼研修范式。
(二)区(县)级培训指导团队工作职责
支持区级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执行办公室完成本地能力工程培训执行方案及配套方案的编制工作;指导区县级示范学校“能力提升工程2.0” 培训的组织实施,为课程开发、平台遴选、过程监控、核心能力点测试、校本应用考核等具体工作提供支持服务;负责设计与实施区域学科引领性研修活动,定期深入学校指导校本研修;总结实践经验、提炼研修成果。
师训、干训、教研、电教各部门职责分工建议(附件2)
(三)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工作职责
“能力提升工程2.0”的第一责任人校(园)长,负责本校(园)信息化管理团队建设工作。
1.制定发展规划,分解年度计划。管理团队在准确评估学校信息化教学现状基础上,负责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目标规划、分解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相应的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主题及教师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有利于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的各项制度;指导教研组制定研修计划,指导教师完成信息化教学核心能力点自测及选学工作。
2.组织指导混合式校本研修。线上线下相结合,跟踪指导全校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创新。组建“骨干引领、学科联动、团队互助、整体提升”的研修共同体,为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的能力创设条件、营造氛围、提供支持。
3.完成校本应用考核任务。制定校本应用考核实施细则,做好校本应用考核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构建面向教师和学校发展的信息学技术应用能力监测考核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将各级培训团队建设情况纳入“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实施和“信息化2.0”发展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动态调整。
(二)建立团队专业发展机制,各级部门要从“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实施工作中单列出项目、安排专项培训经费,优先支持团队成员参加国家、省、市级组织的专项培训,切实提升团队各项能力。
(三)各级培训团队完成指导和管理任务,即获得相应学时学分,认定为本年度培训学分,不再重复参加其他培训。
(四)将校长完成建设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的工作任务和岗位实践考核情况,作为校长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条件。将承担“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指导任务情况,作为市级“百千万”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市级教师培训专家培养对象推荐与认定的重要参考条件;作为区(县、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师培训专家继任与认定的优先条件。
附件:1.《团队培训课程建议》
12.师训、干训、教研、电教各部门职责分工建议
哈尔滨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0日
附件1
团队培训课程建议
|
课程内容 |
|
1. 提升工程2.0时代背景及相关政策文件解读 |
|
2.学校(区域)信息化环境测评分析能力 |
|
3.学校(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和2.0项目规划设计能力 |
|
4.学校(区域)校本研修整校推进管理指导能力 |
|
5.基于信息技术支持的(混合式学习)培训项目设计、实施能力 |
|
6.工作坊(教研组)信息化教学应用引领、指导能力 |
|
7.信息化应用课程建设(基于30个能力点)能力 |
|
8.信息化应用新方法、新技能学习 |
|
9.信息化应用成果资源的提炼 |
|
10.信息化校本应用考核、评价能力(基于30个能力点) |
附件2
师训、干训、教研、电教各部门职责分工建议
|
部门 |
工作要点 |
|
师训部 |
1. 解读提升工程2.0相关政策、文件,牵头完成区域规划、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编制工作; 2. 区域内示范校的推荐遴选、管理指导等工作; 3. 指导学校整校推进开展提升工程2.0培训(环境测评、培训规划制定、混合式校本研修设计与组织等); 4. 组织开展校本应用考核工作; 5. 培训团队(骨干教师部分)教育信息化指导力培训; 6. 项目的总结评估、成果梳理工作。 |
|
干训部 |
1. 做好校长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 2. 参与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工作; 3. 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相关成果梳理。 |
|
教研部 |
1. 学科教师信息化教学整校推进和学科应用的指导工作; 2. 培训团队(教研员部分)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内容、信息技术与教学法融合的指导力培训; 3. 探索学科教师在三种环境下信息化教学应用课堂范式; 4. 参与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工作。 |
|
电教部 |
1. 结合提升工程2.0培训和教育信息化发展需求,研制新技术(程序)、新资源应用指南; 2.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相关技能培训; 3.结合“一师一优课”等项目建设信息化应用精品课程资源。 |
宋振国工作室
©2012-2062 教师教育网 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京ICP备17023994号-2/京ICP证120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