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 公告通知> 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0-06-21 08:59:0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浏览次数:

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推荐“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家库人选范围和条件以及推荐程序和要求按照关于《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教师司涵(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

各地推荐人数彼得超过表中人数。

地市

推荐人数上限

哈尔滨

8

齐齐哈尔

4

鸡西市

1

鹤岗市

1

双鸭山市

1

大庆市

3

伊春市

1

佳木斯市

3

七台河

1

牡丹江

3

黑河

1

绥化

2

大兴安岭

1

合计

30

1、各地要严格按照教师司涵(2020)19号文件要求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参评人选,严格做好资质审验工作,保证推荐人员符合资质要求。

2、请于2020年6月5日前,将附件1:“国培计划”专家库参评人选申报书发送邮箱“sxglbgs0451@163.com”。申报书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由推荐单位填写,第三部分参评人员填写(另附要求盖章版本PDF格式)。

3、本次各地推荐申报人员、承担黑龙江省“国培计划”任务院校机构推荐申报人员经省教育厅遴选后报教育部参加评审。

 

                  黑龙江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2020年5月23日

上一篇: 哈尔滨市转发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关于“遴选教育部‘国... 下一篇: 关于遴选推荐哈尔滨市级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和校(...
分享到:

宋振国工作室
©2012-2062 教师教育网 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京ICP备17023994号-2/京ICP证120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