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推荐“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家库人选范围和条件以及推荐程序和要求按照关于《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教师司涵(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
各地推荐人数彼得超过表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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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 |
推荐人数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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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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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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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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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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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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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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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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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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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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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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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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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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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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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 |
1、各地要严格按照教师司涵(2020)19号文件要求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参评人选,严格做好资质审验工作,保证推荐人员符合资质要求。
2、请于2020年6月5日前,将附件1:“国培计划”专家库参评人选申报书发送邮箱“sxglbgs0451@163.com”。申报书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由推荐单位填写,第三部分参评人员填写(另附要求盖章版本PDF格式)。
3、本次各地推荐申报人员、承担黑龙江省“国培计划”任务院校机构推荐申报人员经省教育厅遴选后报教育部参加评审。
黑龙江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2020年5月23日
宋振国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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