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 公告通知> 哈尔滨市转发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关于“遴选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的通知

哈尔滨市转发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关于“遴选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0-06-21 09:00:2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浏览次数:

哈尔滨市转发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关于“遴选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市直学校:

    根据省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推荐“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入选范围和条件及推荐要求

1.专家库人选范围和条件以及推荐程序和要求按照关于《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教师司涵(2020)19号文件(见附件1)要求执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市未来教育家型教师(校长)培养对象;

(3)省名师工程培养对象。

     二、推荐名额

 1.全市推荐名额8人。

2.区县(市)符合申报条件的仅限推荐1人;市直学校符合申报条件的仅限推荐1人。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县市、市直学校要严格按照教师司涵(2020)19号文件要求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参评人选,严格做好资质审验工作,保证推荐人员符合资质要求。

2.请于2020年6月15日(下周一)10:00前,将“国培计划”专家库参评人选申报书(见附件2)发送邮箱“845737165@qq.com”。

参评人员需填写申报书第二部分“专家库参评人选汇总表”、第三部分“‘国培计划’专家库参评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 (另附要求盖章版本PDF格式)。

联系人:佟 晶老师    电话:17390608787

 

另附:

1.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教师司涵(2020)19号文件

2. “国培计划”专家库参评人选申报书(见附件2)

3.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教师岗位培训部

         2020年6月11日

上一篇: 关于方正县中小学教师国培工作坊网络直播培训的通知 下一篇: 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
分享到:

宋振国工作室
©2012-2062 教师教育网 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京ICP备17023994号-2/京ICP证120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