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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意见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06-02 12:44:2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浏览次数:

哈尔滨市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校本研修是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缓解教师工学矛盾,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校本培训特色,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校本研修的水平与质量,满足我市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校本研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精神,以《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12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哈尔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改革发展为导向,以教育教学现实问题为突破口,着重提升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充分发挥校本研修的功能和优势,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1.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校本研修应立足教师发展实际,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更新教育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拓宽文化视野,提高教育教学、教育创新和教育科研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2.满足学校可持续发展需要。校本研修应立足学校发展实际,服务学校的发展目标规划,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学习可持续发展。

3.培育校本研修的冰城样态。校本研修应立足我市教育发展实际,建立和完善校本研修管理与指导机制,在实践中探索总结校本研修的经验,着力培育具有冰城特色、新时代特征的校本研修新样态。

4.助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校本研修的最终目标是服务课程教学改革,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发展、学校发展,学生受益,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研修内容

校本研修的内容要依据各学段《教师专业标准》《校(园)长专业标准》、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以《全省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计划( 2021—2025 )实施方案》《哈尔滨市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质提升暨新时代教师基本功修炼活动实施方案(2021—2025)》培训内容为重点,并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开发区县(市、区)本、校本培训课程,满足学校、教师的多元学习需求。

四、研修形式

校本研修形式包括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混合式研修等。学校应依据研修需求,正确处理好理论研修与实践研修、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专题培训与系统研修等关系,综合运用各种研修方式,注意形式的适切性、灵活性和多样性,着力提升研修品质。

1.自我反思。自我反思是校本研修的基础,强调教师是校本研修活动的主体,教师通过对自己在教学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与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提炼,实现理念转变与能力提升,激活自身参与研修活动的主动性。具体可采用教学反思、教育叙事、案例分析、小课题研究等方式。

2.同伴互助。同伴互助是校本研修的有效形式,强调教师群体的共同实践、反思与探究,通过相互间的信息交流、经验分享、专题研讨,达到优势互补、互助成长,促进专业提升与问题解决的目的。具体可采用集体备课、同课异构、观课议课、小组研讨、工作坊等方式。

3.专家引领。专家引领是校本研修的先导,强调通过专家对教师关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示范性、指导性的引领,推动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具体可采用专家讲座、师徒结对、教学诊断、课题指导、名师工作室等方式。

4.混合研修。混合式研修是确保校本研修质量的保障,强调运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满足教师个性化的学习需求,搭建教师互动、交流的平台,建立即时沟通的网络学习组织,有效开展混合式研修。具体可采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等课程资源、线上同步课堂、网络课堂等方式。

五、组织与实施

1.明确主体责任,协同落实推进。

(1)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培训中心负责全市校本研修的规划引领与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校本研修理论研究和政策咨询、骨干培训、精品项目和优秀示范校评选、先进经验总结和优秀成果推广。

(2)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是市直学校校本研修管理的责任主体,区、县(市)教师培训机构是本区域校本研修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校本研修的规划指导、申报审核、过程监控、考核评估、学分认定、成果展示、经验分享等管理。

(3)学校(幼儿园)是校(园)本研修实施的责任主体,校长是校本研修的第一责任人。在管理上学校要负责制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校本研修计划,指导教师制订个人研修计划;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校本研修的实施与管理:组织开展项目设计与申报;严格研修计划,强化项目实施与管理;要组织总结考核,完善档案管理。

(4)校本研修在实施中应以校内为主,通过校内主动、校际联动、区域推动等方式,将“培训”与“教研”有机融合,开展形式灵活、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研修活动。培育良好的研修文化,创新校本研修模式,促进教师共同成长。

2. 突出示范带动。

每年九月下发市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遴选条件,采取自愿申报、区县推荐、综合考核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约40所市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区、县(市)也应遴选一定数量的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并在资金、政策上给予资助、倾斜。通过各级示范校创建活动,树立典型,形成特色,积累经验,进一步探索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新路径,示范引领城乡教师基本功修炼一体化发展,引领校本研修走向深入。

3. 规范过程管理。

(1)明确学校教师校本研修学习培训五年一周期要不少于180学时,即每年不少于36学时,其中师德修养和专业理念内容每年不少于12学时。研修学时转换为学分后,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到教师学时学分档案中,作为学校评优、校长晋升、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市、县(市、区)、校要加强校本研修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充分利用全省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养提升计划专题网站、哈尔滨教育云中小学教师学分管理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加强校本研修信息化管理,各校指定专门的月报负责人做好培训、考核、竞赛工作的上报工作。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要建立校本研修组织架构,建立校本研修领导小组,健全各级校本研修职能部门的管理与工作组织,加强校本研修管理与实施。

2.制度保障。要建立和完善校本研修组织实施、督导评价体系与督查机制。各级校本研修职能部门要制订校本研修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将校本研修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校长和教师年终绩效考核。

3.经费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校本研修年度项目,学校做好年度经费预算,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经费足额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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