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龙 江 省 教 育 厅 黑教师函〔2020〕168 号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培计划(2018)” 项目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国培计划(2018)”项目县: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 〔2018〕2 号)的精神,规范我省“国培计划”项目管理,提高 “国培计划”项目绩效,保证培训质量,省教育厅拟组织专家对 “国培计划(2018)”项目进行评估和按政府招标采购合同对项 目进行验收,现将评估(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2018 年“国培计划”统筹规划、组织管理、机构建设、经 费使用、综合创新等方面的情况(详见附件)。 二、评估方式 1.听取工作汇报,项目负责人就培训组织实施和培训成效等 情况进行汇报(20 分钟); 2.查阅有关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培训课程安排表、培 - 2 - 训团队简介、学员登记表、课程资料、管理团队名单、项目简报、 项目预决算表、经费使用记录、项目资金决算专项审计报告、项 目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成果、生成优质课程资源包等; 3.召开座谈会,专家与管理团队、教师代表、参训学员进行 座谈交流; 4.反馈评估情况,就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和评估中发现的主 要问题等进行交流反馈。 三、评估安排 1、评估专家:由熟悉“国培计划”的有关专家组成,每组 4 人。 2、评估时间:拟定 2020 年 7 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提前做好有关材料准 备,安排好座谈、访谈参加人员(项目管理团队 2 人、培训团队 2 人、参训学员 5 人)。 2.认真填写“国培计划”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表,撰 写“国培计划”绩效评估自评报告和项目区县“国培计划”绩效 评估实施情况调研提纲,自评打分表、绩效评估自评报告、实施 情况调研提纲、项目资金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和学员信息表,待专 家组实地评估时现场提供。培训任务没有完成或需延期完成的, 要说明原因和延期完成的时间。 3.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接 - 3 - 待工作。 附件:1.“国培计划”项目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2.“国培计划”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3.“国培计划”绩效评估自评报告 4. 项目区县“国培计划”实施情况调研提纲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0 年 7 月 14 日
宋振国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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