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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基础教育校长能力素质提升暨 强师练兵计划 2023年高中组竞赛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06-12 10:36:1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浏览次数:

哈尔滨市基础教育校长能力素质提升暨

强师练兵计划 2023年高中组竞赛通知

 

区、县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

现将哈尔滨市基础教育校长能力素质提升暨强师练兵计划2023年高中组竞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8日(星期日)

2.地点:哈尔滨市第九中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65号。

二、竞赛材料提交时间

竞赛材料电子稿于6月1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制稿5份于竞赛当天交予评委。邮箱及材料字数、格式要求等见(附件2:《方案》)。

三、竞赛环节具体说明

1.参赛选手于6月18日上午8时20分报到,8时30分进行组别与面试顺序现场抽签。

2.6月18日竞赛分上下午进行,上午9时开始,下午1时30分开始。上午,序号为1到7号的选手进行面试。8时50分,序号为1号选手抽取综合答辩面试试题,进入备考室备考,9时进入考场进行考试,其他选手按序号依次进行;下午,序号为8到10号的选手进行面试。1时20分序号为8号选手抽取综合答辩面试试题,进入备考室备考,1时30分进入考场进行面试,其他选手按序号依次进行。

四、相关要求

1.请参赛选手按照《方案》和《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材料,准时参加竞赛。

2.请参赛选手于6月11日前进入‘市大赛高中组选手群’(群号见附件1)。

3.请参赛选手遵守考场秩序,注意自身安全。

 

哈尔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培训中心

 

2023年6月9日    

 

 

 

 

附件1:

附件2:

哈尔滨市基础教育校长能力素质提升

暨强师练兵计划 2023年竞赛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计划(2021-2025)省级竞赛方案》(黑教发〔2021〕96号)和《全省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计划2023年省级竞赛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基础教育校长能力素质提升暨强师练兵计划市级竞赛组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赛对象

竞赛对象为中小学正职、副职校长;在现任校长岗位任职2年以上(含2年)。

二、竞赛内容及要求

本年度竞赛内容为主题阐述和综合素养答辩两方面,每人总答题时间为20分钟。

(一)提交材料。

1.题目自拟,内容主体需紧扣本年度竞赛主题,字数不超过3000字,无需准备PPT;

2.纸质材料一式5份,(排版要求为:总标题标宋二号,一级标题、正文仿宋三号,行距固定值28磅),于竞赛报到日提交,电子稿于6月12日提交指定邮箱;

3.文责自负,严禁抄袭他人或他校成果,一经发现,取消选手参赛资格,追究选送单位责任。

(二)现场答辩

1.参赛选手根据本人提交材料进行系统阐述,时间5分钟;应答评委提问,时间5分钟;

2.综合素养答辩,选手应答本人抽取的题目,时间10分钟。(试题内容涵盖“学校发展规划、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试外部环境”等方面。详见黑教发〔2021〕96号文件中附件3。

三、竞赛环节及说明

基础教育校长能力素质提升竞赛在四月初启动,并开展培训工作;区、县(市) 于四月下旬开展竞赛,并推荐出选手参加市级竞赛;市级竞赛拟于五月中下旬至六月中旬进行,并推荐出选手参加省级竞赛。各级竞赛的具体日期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具体环节如下:

(一)启动培训阶段(4月)

4月10日,下发《哈尔滨市基础教育校长能力素质提升暨强师练兵计划2023年竞赛实施方案》;4月20日-4月30日,由市教研院培训中心依托培训者研修培训工作坊、校长发展共同体聘请“营造育人文化”方面的专家及2022年省级竞赛获奖选手对全市中小学正副职校长进行线上全员培训。在此基础上,参训校长撰写营造育人文化主题阐述,提交到本区、县(市)干训部。

(二)区县选拔阶段(5月上旬)

各区、县(市)成立组织机构,参照省市竞赛方案,严格选 拔程序,围绕主题及要求,推选参加市级竞赛选手。(注:选手名单于5月10日前发指定邮箱,报名表见附件)

(三)市级竞赛阶段(5月中下旬至六月中旬)

5月10日-20日,市级竞赛工作准备;5月20日-6月15日,市级竞赛领导小组对区、县(市)推荐的选手,分小、初、高三个学段,依据方案,依托2020、2021年校长发展共同体开展竞赛,从中选拔出参加省级竞赛的选手。

(四)总结交流阶段(10月)

总结省、市级竞赛经验,交流、推广竞赛成果,为进一步提升校长能力素养奠定基础。

请各区、县(市) 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在进行选拔推荐时认真把关,确保师德高尚、教育思想端正,领导能力强,工作态度积极的选手参赛,以保证每位参赛选手的成绩都代表本区、县(市)校长的综合实力与水平。

四、竞赛奖项设置

市级竞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和组织奖,并颁发证书。

(一)个人奖

按照参赛人数1:2:4比例确定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人员。

(二)团体奖

以区、县(市)为单位,综合考虑各类别竞赛成绩,设团体 一等奖、二等奖。团体奖在参考区、县(市)整体参赛人数和成绩的前提下适当向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国家和省、市教学名师参赛人数多的倾斜。

(三)组织奖

以区、县(市)为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励参赛积极、组织有序、团体成绩突出的单位。

四、竞赛名额分配

每个区、县(市) 组织1支代表队参加,全市共18支代表队。原则上,每支代表队设领队1人,选手最多13人。根据区县(市) 实际情况选派高中校长1-3人,初中校长2-5人,小学校长2-5人。省、市直学校参赛选手实行属地化管理,其中一中、三中划归道里,六中、九中划归香坊,师大附中、省实验学校划归南岗,冰雪运动学校划归道外。(注:参赛选手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五、竞赛评审标准

所有项目评审均依据《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质提升暨强师练兵计划(2021-2025)市级竞赛方案》制定的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各区县推荐参赛选手时要适当向农村校长倾斜。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国家和省教学名师、省中小学校长“双百”工程和省中小学“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学员参赛的均须在“选手推荐表”、“选手汇总表”中注明。参赛选手每人只能参加一个学科一个竞赛类别,不得兼报,上一年度省级获奖选手不再参加本年度同一类别竞赛。

2.参赛选手提交的主题阐述材料需为原创,如出现版权问题后果自负。

3.根据现场竞赛相关需要,参赛选手可携带竞赛内容涉及的半成品或成品模型、手工,以及视频、挂图、工具和辅料等参赛用品,有特殊需要的请提前沟通工作人员,自行携带电脑和教材教辅。

4.现场竞赛选手不可暴露任何个人相关信息。例如姓名、学校和市(地)、县(区)等任何与个人相关的信息。如出现上述情况,取消比赛资格。

5.参赛选手报名参加比赛即表示同意并接受本方案及组委会制定的赛程安排、评分规则等全部规定。竞赛结束后,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完成的纸质材料、参赛视频等资料。

6.对在比赛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当行为的选手或评委及工作人员,经查证属实者,取消竞赛成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立华   

电话:13936586949

邮箱:hrbhlh2009@163.com

 

 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培训中心

                 2023年 6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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