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市送教下乡和2021年区县对口帮扶
培训项目参与教师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
为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农村语数外(紧缺)学科教师专项培训项目”和“区县对口帮扶教师培训”文件精神,给参与培训教师颁发证书,经局教师工作处和院领导同意,现将“申报2020年市送教下乡和2021年区县对口帮扶培训项目参与教师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统计填写送教下乡、对口帮扶培训参与教师人员信息表
1.区进修师训统计填写2020年市送教下乡培训送课教师、讲座教师人员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1;
2.县(市)进修师训统计填写2020年市送教下乡培训配课教师、指导教师人员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2;
3. 区进修师训统计填写2021年区县对口帮扶培训参与教师信息表。详见附件3。
二、申报工作要求
因本次给参与培训教师颁发证书,市教育研究院领导十分重视,要求严格执行教研院关于证书发放的备案制度、审批制度,对所颁证书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公示。根据院规定,本次申报培训参与教师证书人员信息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1.佐证性原则。
各区、县(市)在申报参与培训教师人员相关信息的同时,要提交2020区送教下乡培训和2021年区县对口帮扶培训培训过程性材料。(严格按材料目录进行装订,其中实施方案要附有培训课程设置,清晰显示做课(配课)人员、讲座人员及指导教师,以此作为申报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
2.真实性原则。
(1)各区、县(市)务必按参与送教下乡、对口帮扶培训的实际情况申报,不得虚报;
(2)2021年新冠疫情期间,区县对口帮扶培训是通过网上开展,各区根据当时在市里报备情况和实际发生,申报网上送课(或网上学科实践性培训)教师信息、网上讲座教师(教研员)信息。2021年区县对口帮扶培训各县(市)无配课教师、指导教师。
(3)各区、县(市)上报信息在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公众微信号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申报不实,区县(市)责任自负;同时,上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通报批评。
三、上报时间
1.各区、县(市)请于2022年3月15日(下周二)之前将“申报2020市送教下乡培训和2021年区县对口帮扶培训参与教师相关信息”电子表格文件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文件统一发至市师训月报电子信箱(hrbshixun@126.com),同时各区将相关电子表格文件发给你所送教或帮扶的县(市)培训主任一份。
2. 各区、县(市)同时准备时2020市送教下乡培训和2021年区县对口帮扶培训参与教师相关信息”纸质文件一式2份,要求加盖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公章,待去市教育局和市教育研究院盖章时备案用。
3.工作联络人: 徐永滨 电话:53910829
附件1. 区申报2020年市送教下乡培训送课教师、讲座教师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2. 县申报2020年市送教下乡培训配课教师、指导教师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 区申报2021年区县对口帮扶培训网上送课教师、网上讲座教师人员信息统计表
哈尔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培训中心
2022年3月8日
宋振国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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