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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教师培训月报告制度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0-06-20 12:55:0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浏览次数:

关于实施教师培训月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

为准确掌握区、县(市)年度各级各类培训项目进展情况,加强教师培训工作过程管控,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教师培训工作月报告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始时间

2020年5月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进修学校要在每月28日前完成教师培训工作进展统计表(附后),并将电子版上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报送邮箱2478635847@QQ.com

三、具体要求

各进修学校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展示平台给予高度重视,确实将本月开展的具体工作梳理好,认真填写并按时上报教师培训工作进展统计表。

特此通知。

附件:教师培训工作进展统计表

 

 

                   哈尔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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